我市稳步推进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预计到今年底,全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将达19.7万平方米,明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人均使用面积有望由6平方米以下提高到7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实现有条件上市交易。副市长陈日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把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列入了民生工程重要内容。全市上下认真按照省里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到目前,市中心城区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2万平方米,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5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正在办理征地手续;南城县30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施工进展较快;其他县(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大部分已完成征地、选址工作。全市共有1334户中低收入家庭参加了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销售,467户家庭中签,中签比例为35%。市中心城区在建廉租住房面积0.71万平方米,共126套,实物配租解决了126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和租金补贴方式安排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474户,其他县(区)已安排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404户。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认真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有序地实施经济适用房五年后与商品房市场并轨工作,做好廉租住房申报和调查摸底工作。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将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推进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本报记者 邓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