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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中小学运转举步维艰,办学条件亟待改善
    发展农村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希望所在,而我市农村教育的主阵地——农村中小学,自2002年实行“一费制”和一次性收费以来,面临重重困难,运转举步维艰。主要表现在:
    1、收费标准偏低,一些必须开支的项目没有立项,多数学校负债办学。我市“一费制”中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分别为155元和95元,一次性收费中小学每生每学期分别为260元和165元,与实行“一费制”和一次性收费前相比,每生每学期减少收费100元至200元,扣除教材费、信息教育费等代缴项目后,每生每学期只有20—30元可供学校使用。我市中小学水电费、上机费没有立项,水电费无从开支,装备的微机由于耗电量大极少使用。每生每学期搭膳费10元,标准太低,与实用燃料、设备、食堂人员工资开支相差甚远,缺口太大,多数学校已是负债办学。据反映金溪县琅琚中学实行“一费制”收费两年来,已欠债7万元;黎川县洵口镇5所小学每学期缺口2万多元。
    2、农村教师配置不完全符合实际,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按照规定,农村小学师生比按1:23.5配置,但是农村尤其是山区小学,学生数量少,成班率低,很难执行。如黎川县西城乡下寨小学只有60名学生,分为5个年级,按规定只能配2.6个老师,按一个年级配一名老师,也都多占用了教师指标。农村“一费制”学校学生学习辅助教材没有,英语、计算机等专业老师严重匮乏,年富力强的优秀老师越来越少,农村教学质量出现滑坡,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
    3、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仍然没有理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校长选拔、任用、考核权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但目前我市大部分县(区)农村中小学校长仍由宣传部门主管,出现教育局只有事权,没有人权的不正常现象。由于乡镇财政“分灶吃饭”,教师工资由县(区)财政按乡镇上解统筹统一发放,因而造成各乡镇中小学教师之间调配交流需要乡镇政府之间协商,教育局很难根据学校需要合理配置教师。
    4、农村学校安全隐患大,教师生活工作条件艰苦。不少中小学校房舍破旧,一些学校虽已建成新的教学楼,但因未付清工程款,不能使用,只能仍在旧房教学。学校不能直接判断旧房的危险系数,又无钱请质检部门来测评,存在动态中的安全隐患。为保证学生安全,黎川县洵口中学、金溪琅琚中学等学校把新房给学生使用,教师搬进旧宿舍,二、三个青年教师共住一间房,条件非常艰苦。应由学校发放缴纳的教师政策性补贴、公费医疗、社保金等不能办理到位,教师抗疾病风险能力很弱,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
    5、对学校检查收费的部门多,教师培训负担重。据反映,宣传部、物价局、税务局、审计局、监察局、检察院、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到学校检查、收费、摊派、罚款多,使原本负债运转的学校不堪重负,怨声四起。据一些中小学校教师反映,人事、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师培训班次数多,收费高,一些地方和部门至今仍强制教师自费订阅《江西日报》、《抚州日报》,增加了教师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建议:1、国家、省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同时,采取倾斜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也要保证转移支付学生公用经费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到各中小学校,不能出现压扣现象。
    2、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一是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交流和教师编制、录用、调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二是县(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应按乡镇人口或受教育人口数,核定教师工资负担上解基数,一定三年,按时上解由县(区)统一按月发放,以解决乡村教师调配交流不畅的问题。
    3、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根据教育成本测算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一费制”中小学收费限度,建议小学提高至155元,初中提高至265元左右,一次性收费学校也应做相应调整。学校水电费、上机费应立项收取,搭膳费适当提高至每生每学期30元左右。
    4、适度放宽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在编制方面应有一个缓冲期,特别是农村小学,师生比应在1:23.5标准上适当调整至1:20,另外增加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教师数量,充实农村中小学紧缺专业教师。
    5、优化学校办学环境,减轻教师负担。一是由各县(区)政府出面,组织质监部门免费对农村中小学教学楼、宿舍进行质检,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二是禁止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对农村中小学随意进行检查,禁止擅自收费、摊派、罚款。三是人事、教育部门要规范教师培训,调低收费标准,禁止硬性摊派教师订阅报刊。四是根据县、乡财力状况,适当调高农村教师工资档次,增加流动教学工资,调动农村教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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