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办理方式,唯求办案实效”是东乡县政协今年提案办理工作的显著特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98 件,经审查立案96 件。为了促使这些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办理出成效,落到实处,在办理方式上坚持做到“三个落实”: 一是落实承办责任。提案办理由承办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要求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员、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并限定完成时间。二是落实协调责任。涉及几个单位的提案,由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协调推进,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任何单位不得在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主办单位如果协调有难度,可请求县政府领导主持协调。三是落实督办责任。除重点提案有主席或副主席领衔督办外,政协提案的督查工作,由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采取电话、座谈、调研和跟踪等方式,加大日常督办力度,保证办理质量和进度。 供稿:东乡政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