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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协
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市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为更好地加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对口联系的方式
    1、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业务会议,要通知市政协有关专委会领导参加;各部门制定规划、计划和拟定出台的重大决策、措施等,尽可能事先向市政协有关专委会通报,征询意见。
    2、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应视情召开情况通报会,向专委会和委员通报情况,为其参政议政、知情出力创造条件。
    3、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及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市政协有关专委会。
    4、市政协有关专委会召开的专题协商座谈会,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领导参加,并向委员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5、市政协各专委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活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提出调查课题,委托政协有关专委会组织考察论证,或联合开展专题调查。
    6、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涉及全市性的各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政协专委会组织有关界别的政协委员参加。
    7、市政协有关专委会提出的调查报告、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认真反馈。
    二、对口联系的单位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办、组织部、政府办、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市委党校、档案局、党史办、地方志办、新闻出版局、《抚州日报》社、文联、社联
    市政协经济技术委员会——市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人事局、统计局、审计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市规划局、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交通稽征局、公路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业企业转制办、商业企业转制办、供销社、物资总公司、烟草专卖局、银监分局、人行、建行、中行、工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市政协农村和农业委员会——市农办、农业局、农机局、农机公司、农行、农发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抚州办事处、林业局、林业公安局、水利局、水文局、水电设计院、国土资源局、农业开发办、气象局、人口计生委、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廖坊水库管理局、廖坊灌区管理局
    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综治委、政府法制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监察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青联、科协、文明办、民族宗教事务局、武警支队、消队支队、交警支队
    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市委统战部、外侨办、台办、侨联、招商局、外经贸局、旅游局、台联
各县(区)委、政府各部门与当地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根据本地情况,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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