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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 人人有责
----市政协召开“城市交通”相关提案督办会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近年来已有了明显改观,但与创建和谐、平安、文明抚州还有较大差距。针对这种情况,政协委员余军林、陈泽堂等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强我市的城市交通秩序建设和管理》、《塑造抚州文明形象,整顿市内交通秩序》等提案。市政协对此问题非常重视,将其列入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加大督办力度。6月26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邹俐菁在市公安局主持召开了提案督办会,以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秩序的规范。
    督办会上,与会的市政协委员听取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承办单位对办理落实提案情况所作的介绍,认真分析、查找了还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秩序,创造安全、顺畅、有序、繁荣的交通环境,树立抚州文明城市形象,展现“才子之乡”的城市品位,展开了热烈讨论,积极进行建言献策。会议认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秩序,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法律咨询、录像播放、图板展示、标语张贴、安全提醒等方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可采取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少一点“阳春白雪”,多一些“下里巴人”,使每一位市民认识到遵守交通,人人有责,并形成自觉意识;要加强配合,综合治理。交通秩序虽然只是城市管理的一个方面,但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治理;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在城区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城市各类车辆停靠场所的规划建设等问题,切忌事后“补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防止出现乱停乱放等现象,为保持井然有序的城市交通秩序创造条件;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维护我市交通秩序的执法单位,要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为打造抚州和谐交通环境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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