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9日二届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有利于激发本委委员履行职能的热情,发挥优势,调动委员参与经常性活动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简则。
第二条 活动小组根据本委委员的工作性质和界别特点组成。活动小组不是一级政协组织,是本委组织委员履行职能、开展日常活动的一种活动形式。
第三条 活动小组由本委办公室提出分组方案,经主任会议审议后,提请本委委员会议协商通过。
第四条 从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本委分为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三个活动小组。
第五条 各活动小组设召集人1至2人,召集人由本委主任提名,经本委委员会议协商通过。各活动小组设秘书1人,由本活动小组召集人确定。
第六条 活动小组在本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日常工作与本委办公室联系。活动小组的各项活动由该组召集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活动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学习党的基本路线、重要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文化、医药卫生、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联系和团结本活动小组所联系的界别、党派的委员,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主动关心委员的工作情况。
(三)组织本组委员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对我市教育、文化、医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视察考察、专题讨论等活动,并向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提交报告和信息。
(四)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优势,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
(五)主动和本委其他活动小组协作,对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查、视察,召开情况通报会、报告会,举办专题讲座。
(六)承办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活动小组的具体内容是:
(一)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政协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督促委员积极参加“五个一”活动。即每年每位委员至少要参加1次专题调研或视察活动,提1件有较高质量的提案,提1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1条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建议,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办1件实事。
(三)各活动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和其他特色活动各1次,每次活动的委员参加率应在70%以上。
(四)各活动小组要根据本委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开活动开展前十天向本委办公室呈报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方案,待本委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五)可以以活动小组名义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向本委推荐在政协全会上的发言材料和发言人;向本委推荐调研视察课题、重大的协商议题或重大履职活动,向本委推荐优秀调研视察报告、提案、社情民意呈报材料和优秀市政协委员人选。
(六)各活动小组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年终有总结。各活动小组活动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要有记录,记录本于年底上交本委办公室。
第九条 活动小组工作计划经本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年未向本委报告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
第十条、 活动小组秘书负责本组活动记录;负责起草本组大会发言材料、组调研视察报告、活动计划、工作总结和活动信息,经小组召集人审定后并报本委办公室。
第十一条 本简则经本委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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