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党派工商联 政协论坛 提案工作 社情民意 委员名录 文献资料 制度建设 大事记
 
 当前位置: 政协论坛 >> 正文
基层政府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农村的客观要求,更是亿万农民的梦想。我市新农村建设在党委、政府高层推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农民的积极参与下,试点村建设如火如荼,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政策、体制和偏好等原因,在主体确立、目标定位、措施落实、方案制定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以下“四个错位”:
    1、主体错位。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包揽惯了,我们的农民也依赖惯了。现在,有些基层政府和部门的领导,以及村干部和农民,片面认为是国家要帮农民改善生活环境,要帮助农民盖新房,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扶贫运动、福利配送。所以,建什么、怎么建,以什么标准建,都由政府来定,农民似乎没有什么发言权。大多数农民认为,与其现在花自己的钱建设,不如以后国家出钱建设,等、靠、要思想严重,从而导致新农村建设中,出现试点村红红火火、非试点村冷冷清清的冰火两重天现象。
    2、核心错位。发展生产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但过分强调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的整治,夸大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份量,不能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其实是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全方位建设,而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新农村的一个部分。
    3、样板错位。一是试点村建设的模式和标准,往住成了他人效仿的样板,建设中脱离实际,没有因村、因地、因环境、因基础的不同而制定相应的规划,村庄建设没有突出特色;二是选定的试点村,不仅基础较好,而且都有主要领导挂帅,强势部门配合,是用权和钱堆出来的,这种做法没有可借鉴之处,也难以为继。
    4、考核错位。表现在:一是考核主体错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归根结底是让农村发展,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建设得好与坏,农民最有发言权,但实际工作中,考核主体是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而不是建设主体---农民;二是考核目标错位。侧重于村庄基础设施的考核,把修了多少条道路,建了多少栋楼房,改造了多少厕所等作为考核主要指标,而忽略其他方面的考核。由于考核的偏差,导致急功近利的“穿衣戴帽”行为,劳民伤财的做秀行为出现,不仅浪费了国家资金,浪费了农民的血汗钱,还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影响政府的形象。
    那么,基层政府应如何摆正位置,扮演好角色,履行好职能呢?
    一、树立科学建设理念
    一是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不可否认,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的引导,但真正对新农村建设有需求的是农民,而不是政府,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为了避免建设过程中出现政府越俎代庖的现象,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摆正位置,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切实做好引导、指导和服务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一些重大事项,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二是保持本色、突出特色、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原则。众所周知,每个村庄都因地理环境、经济基础、文化底蕴和风俗习惯的不同而呈现各自的特色。因此,建设中一定要将这些特色彰显出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要拿规划城市的办法来规划农村,盲目效仿他人,切记华西村只有一个,不可能复制。
    三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立足农村经济现状原则。新农村建设要立足当地农村现有条件和农民实际需要来布局,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工作中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不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要坚持以农民为本,切实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让农民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四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力求全方位建设原则。首先,规划的范围要全面,试点的目的是为了推广,无论是试点村还是非试点村都要纳入规划范围。其次,规划的内容要全面,新农村建设其实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全方位建设,规划时要通盘考虑,不可偏废,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深思和重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农村富民产业的发展,农民致富渠道的开辟,这样,才能支撑真正意义的新农村。第三,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选准突破口,做到以点带面。在具体操作中,根据不同村的基础情况,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进度。
    二、搞好统筹规划
    做好规划指导是政府部门的第一要务,政府部门应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力求全方位建设的理念,努力做好以下规划:
    一是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力求形式多样,不搞千篇一律,做到依山就山,依水就水,体现乡村特色,注重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在民房建设上,注重建房位置的规划和住宅类型的设计。在对“空心村”的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面积补偿,保护农民现有既得利益,减少空心村整治的阻力,使多年来建造的零乱无序的旧房和历史遗留下来的一户多宅、闲置宅地等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二是产业培育规划。新农村建设如果没有经济实力作后盾,建设新农村将成为空话。因此,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只有生产发展,农民才会更积极地去设计、规划他们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而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推广特色种植,培植优势产业。所以,在产业规划上,要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使其上档次、上规模,产生规模效益。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辟农民致富渠道,增加政府和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不强,农村党员年龄偏大,带动能力较弱,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等问题,注意在致富能人、转业军人、外出务工人员中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自身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党员担任村支部书记。同时,把一批愿意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和干部队伍中来,培养锻炼一批能办实事、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村干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村民培育规划。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因而只有培养新型农民,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新生力量。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从思想道德品质、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等方面,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把他们培育成学习型、文明型、美德型、守法型、科技型的新型农民。通过提高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整合农村建设资金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是政府部门的第一要务。作为基层政府,投入过多的精力去争取建设资金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在资金支持方面,最有效的还是调度资金。随着中央对“三农”政策的倾斜,农村的补助资金会越来越多。政府在切实增加本级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医疗卫生、农村教育等投入的同时,更要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农开、扶贫、水利、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资金,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采取整乡推进或者整村推进的办法搞基础设施建设,避免撒“糊椒面”,要建设一个,完成一个,成功一个,让农民看到新农村建设的曙光。
    四、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目前,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业负担确实降了下来。但是,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保障、生活保障、城市居民待遇几乎不沾边,一些生活中的负担仍使他们苦不堪言,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收费和大病医疗费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制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推进农村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更快发展。
    五、建立科学考核机制
    一要明确考核主体,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建设主体、决策主体,也是建设成果的直接受益者,自然也应该是考核主体。基层政府要组成一个由政府牵头、农民为主体的考核小组,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二要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把是否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三要按照“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要求细化考核指标,反对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和评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复杂而艰巨,但只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好“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坚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的原则,新农村建设事业一定能够取得辉煌的成绩,一个阳光、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一定能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Copyright 2006 抚州市政协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承办:抚州市信息中心 维护:抚州市政协
电话:- E-mail:@jxfz.gov.cn